东阳某村有座名叫“乐善堂”的古宅,历140多年风雨而不倒,但最近还是被屋主人无可奈何地拆毁了。而就在被拆毁的两个月前,它刚被列为市(县)级文物保护点。为此,《浙江法制报》(9月13日)发问:古宅“乐善堂”为何不能善终? 表面上看,古宅的“不能善终”像是“命定”的——似乎谁都没有责任。村支书和当地国土所的土管员称,屋主人提供的文保《证明》“并不能说明问题”,“必须要有相应的正式文件”。于是,即便已签署了自愿放弃老屋所有权和老屋一切建筑材料的《放弃书》,屋主人想申请一块新宅基地仍不可得。再于是,屋主人别无选择地根据拆除旧屋才能申请新宅基地的原则拆了房,然而他还是申请不到新房地皮,因为他又被告知违反了《文物保护法》。 真当叫人郁闷。 然而古宅真是“命定”不能善终吗?非也!其背后,是官僚主义——严格说起来应该称作“兵僚主义”,因为村干部也好土管员也罢,实在算不上什么“官”——造下的祸,作下的孽。 虽然报上已经公布,屋主人也拿来了文保《证明》,但他们还是要求出示“正式文件”。他们不想想,一个普通村民哪会有文件?他们不想想,打个电话向文保部门“查询”一下,不就一清二楚了?不看材料,也不听解释,对村民来办事只是硬生生地“顶回”,甚至连举手之劳的事都不肯做,不是官僚主义,是什么? 官僚主义的必然结果是对群众拿腔拿调,对工作敷衍塞责,而这种态度的必然结果则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繁荣和农民的富裕,关键是要发挥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两委干部的领头雁作用,如果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官僚主义习气严重,那是无法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也一定更加艰难。 “乐善堂”古宅的“不能善终”,带给了我们严峻的警示。那就是,我们的基层干部,一定要怀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情怀,摈弃官僚主义习气,认认真真为民办事,踏踏实实为党工作。 |